UIC 设立了学期付费制海外留学奖学金,以鼓励UIC 学生积极参加海外合作留学项目。如果学生成功被学期付费制海外留学项目录取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自动被纳入学期付费制海外留学奖学金的考虑范围,学生无需单独申请。
• cGPA为3.0或以上,且sGPA为3.0或以上
• 雅思成绩7/ 托福成绩90
• 积极参与课外活动、社区活动及志愿者服活动
• 两封来自同系教授的署名推荐信
• 愿意成为UIC宣传大使,并在留学学期结束后提交一份关于UIC宣传大使在海外学习的心得报告
• 愿意参加与本海外留学项目有关的推广活动,并分享海外留学的经验
• 获奖者必须通过留学期间在接收院校选择的所有课程考核 (获得 “C” 或以上评级被视为 “通过”) ;获奖者必须在留学结束后向IDO提交由接收院校提供的官方成绩单副本。
* 学期付费制海外留学奖学金通过竞争的方式获得,本奖学金最终的发放金额和获得奖学金的人数以UIC奖学金及财政支援委员会审批为准。
* 如学期付费制海外留学奖学金申请人在申请一学期付费制海外留学项目的学年已获全额学费减免,则当年不再兼得本奖学金;即学期付费制海外留学奖学金与所有入学奖学金全额续得以及台湾在校生奖学金(全额)不可兼得。入学奖学金全额续得包括:新生入学奖学金全额续得,联招成绩入学奖学金全额续得、学测成绩入学奖学金全额续得、来华留学生全额入学奖学金全额续得。
* 学期付费制海外留学奖学金与校长荣誉奖学金、院长推荐奖学金可兼得。